一、交易范围:
1.中、小型水库和山塘、平塘;
2.河坝、机埠、泵站等小农水设施;
3.中、小型水力发电站。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权属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2.《浏阳市农村资源流转交易申请书》1份;
3.《转出方承诺书》1份;
4.交易双方身份证(带原件)复印件1份,法人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带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注意事项
1.农村资源流转交易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转出方在申请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前,应向市农村资源流转交易中心提交所有权证明材料(表格附后),证明材料实行分级审核的原则,具体要求如下:
①已经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的中型水库和部分小一型水库,由市水务局审查核实所有权证明材料;
②权属在乡镇、村组的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和蓄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骨干大山塘,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核实所有权证明材料;
③蓄水量5万立方米以下的山塘和平塘,由所在地赋有所有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审核同意并出具所有权证明材料;
④河坝、机埠、泵站等小农水设施,由所在地赋有所有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社区)审核同意并出具所有权证明材料;
⑤中、小型水力发电站,由所有权人出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权属证明材料。
3.将纳入流转协议的相关限制性(禁止性)条款:
①所有纳入交易范围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依法流转后,使用权人应当服从浏阳市以及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防汛调度;
②所有纳入交易范围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依法流转后,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原水利设施功能,不得影响水利设施安全运行;
③全市180座中、小型水库和部分具有农村安全饮水职能的大山塘,禁止投放饲料、酒糟、粪便养殖鱼类等水产品。
附件1 :浏阳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水面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申请书
http://www.lynczyjy.com/uploadfile/2015/0929/20150929031059867.doc
附件2:浏阳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所有权证明材料
http://www.lynczyjy.com/uploadfile/2015/0929/20150929031154708.doc
附件3:农村资源交易申请书(意向受让方)
http://www.lynczyjy.com/uploadfile/2015/0929/20150929031302808.doc
附件4: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http://www.lynczyjy.com/uploadfile/2015/0929/20150929031324483.doc
附件5:转出方承诺书
http://www.lynczyjy.com/uploadfile/2015/0929/2015092903134080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