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推动我市休闲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升宜居浏阳城市品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2〕109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庄发展的意见》(长政发〔2014〕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现代农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一个农庄就是一个产业园、生态园、文化园和农业公园”的发展定位,重点支持产业突出、特色鲜明、环境优美、管理规范、示范带动性强的现代农庄,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升级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在制约行业发展的土地、税收、道路、用水等方面统筹安排,在政策扶持、公共设施、资金投入、规范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加大支持和引导力度。鼓励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户和个人等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投资现代农庄建设。
(二)因地制宜,两型发展。充分考虑区位交通、自然生态、民俗文化条件以及投入能力、市场容量和环境承载因素,突出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两型”结合,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打造特色休闲农业产品,完善产业功能,促进现代农庄和农村三产业协调发展。
(三)创新方式,协调推进。坚持规范有序,统筹城乡发展,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完善扶持政策,拓展产业链条,增强幅射带动能力。加强行业管理,创新发展方式,完善服务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保障现代农庄建设有序、协调推进。
三、目标任务
从2014年起,逐年培育一批以农业产业、民俗文化、红色和生态旅游等为主题的现代农庄;到2020年,全市现代农庄带动农民从业10万人以上,固定资产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年接待游客400万人次以上,经营收入达到20亿元,辐射带动农业产业面积20万亩。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规划指导
把现代农庄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做好统一规划,协调发展。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和谐发展”的要求,编制我市现代农庄发展规划。
(二)推进项目建设
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6-10个现代农庄项目,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经营主体和优势项目,提升现代农庄建设与发展水平。市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推选工作,把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庄列入培育发展计划。把思想理念新、开拓精神足、运作能力强、投资实力大、农业热情高的投资者作为项目推选的重要条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大帮扶力度,促进项目建设。
(三)狠抓招商引资
鼓励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转型投资休闲农业和现代农庄建设,同时,制订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对外招商,吸引资本来我市投资休闲农业和现代农庄,拉动休闲农业和现代农庄发展,促进全市经济腾飞。
(四)创建示范品牌
支持“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国家级、省级星级休闲农庄建设,在全市培育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和国家级五星农庄5个,省级五星、四星、三星休闲农庄10个、15个、20个;建设1个省级示范农庄(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园)、10个长沙市示范农庄、50个标准农庄。
(五)推动改革创新
清除思想观念障碍,突破瓶颈制约,以办工业和旅游业的理念、手段和方法,坚持市场化运作,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推进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优化发展环境,增强现代农庄发展动力。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改革,着力解决现代农庄稳定发展和必要的建设用地问题,激发现代农庄的发展活力。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主管农业副市长牵头,市政府办、发改、财政、国土、交通、农办、水务、农业、林业、畜牧、旅游、规划、电力、税务等部门参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现代农庄发展。市农业局牵头组织项目申报、审核、建设指导和验收评审。要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研究解决现代农庄发展中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切实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建立“绿色通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
(二)加大扶持力度
1.专项政策扶持
从2015年起,市财政将现代农庄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现代农庄项目分示范农庄和标准农庄两类,在规定建设期限内完成建设内容,经验收评审达标,每年择优支持示范农庄项目1—2个,每个补助50万元;支持标准农庄项目5—8个,每个补助10万元。获得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示范点的农庄,每个补助20万元;获得国家级五星、省级五星、省级四星、省级三星的休闲农庄,每个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依据《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浏政发〔2013〕17号)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参加中国(湖南)中南农业博览会和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的农庄,每个补助5000元;参加全国性其它农业博览会的农庄,每个补助2000元。
2.产业及配套项目扶持政策。列入市级现代农庄建设项目的,在符合政策和立项条件的情况下,由市直部门依法给予重点支持。
( 1)水稻产业:种植双季稻的,新建育秧连栋大棚每座补助4万元,钢质单体大棚每个补助2000元,行距25厘米高速插秧机每台补贴1—2万元;购进国家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集中种植水稻500亩、购置农业机械100万元以上且在耕、种、播、收、植保、烘干六个环节全部实行机械化作业的每户补助15万元。
(2)蔬菜产业:新建标准钢架大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每个补助2000元;新建双层大棚试验区,550平方米以上,跨度10米,每个补助8000元;新建智能化连栋大棚,面积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45元。
(3)经济作物类产业:集中连片种植高效特色经济作物,达到一类示范基地标准,通过验收后,水果每亩补助200元,茶叶或中药材每亩补助100元。
(4)畜禽养殖和水产类产业:畜禽养殖在《“十二五”规划》中的“适养区”内,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健全、投入品使用规范、实施标准化改造或扩建的生猪养殖场(户),经验收合格优先给予扶持,一次性每场(户)补助5万元,原已享受标准化项目补贴项目的不重复享受;年出栏湘东黑山羊200只以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健全、投入品使用规范、栏舍标准的,优先给予湘东黑山羊地方品种保护和产业发展扶持,一次性每户补助3万元,原已享受黑山羊项目补贴的不重复享受;从事其它畜禽养殖的市级现代农庄,优先纳入国家政策扶持范围;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办理条件的,优先审批核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
(5)林业产业:对新创建省级或省级以上休闲农业示范点、五星级农庄予以林下经济项目专项支持。
(6)水利设施建设:对山塘清淤扩容(容积在500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内),新建或更新改造小型灌溉泵站(总装机小于1000千瓦),沟渠疏浚(以小流域或小灌区为片区进行申报,沟渠断面不小于1平方米),小型河坝维修加固(坝长3—20米),水稻、蔬菜、茶叶、水果基地及水产养殖等现代农业项目水利设施配套改造(面积在500亩以上),项目符合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相对连片,具有一定规划的,经验收合格后,申报长沙市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助:山坪塘清淤扩容项目按正常蓄水水面面积每亩补助800元;新建或更新改造小型灌溉泵站项目每千瓦补助2000元;沟渠疏浚项目每公里补助2万元;小型河坝维修加固项目按维修加固所需砼量每立方米补助160元;现代农业项目水利设施配套改造(不另按单项工程补助):水稻每亩补助400元、水产养殖每亩补助400元、蔬菜每亩补助600元、喷滴灌等高效节水工程每亩补助800元。在长沙市补助的基础上,浏阳本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7)园区道路建设:现代农庄园区内主干道纳入公路统筹,新建或提质改造(水泥道路改沥青路)主干道,符合农庄建设总体规划,按照长沙市乡村公路标准建设,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向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申报立项,按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经市、县验收合格后,在长沙市核定补助的基础上,每公里配套补助4万元。
(8)沼气开发:发展“猪—沼—稻(果、茶、菜、鱼)”等生态农业模式,实现资源利用,种养平衡,生态高效。根据生产规模,优先安排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养殖小区及联户沼气工程、沼气利用综合服务建设等中央、省市生态能源建设项目。
(9)农业综合开发:国家级、省级五星休闲农庄,享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待遇,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3.用地保障支持
现代农庄的建设用地控制在用地总量的3%以内,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审批手续;列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按重点建设用地优先予以立项申报,优先安排城乡用地增减指标;对于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项目,优先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对经过批准建设的附着于土地之上,用于生产、经营以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建筑依法办理有关权证。
4.税费优惠支持
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评估核实后,免收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各类基金;年上缴税收首次突破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根据其年实际上缴税额,按照本市有关税收贡献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5.项目优先支持
列入示范农庄和标准农庄项目建设的休闲农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长沙市相关扶持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省特色产业示范园、长沙市示范农庄和标准农庄等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星级农庄。
6.信贷融资支持
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研发适应于现代农庄发展的配套信贷产品,充分利用产业链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农房抵押贷款等新型贷款形式满足现代农庄信贷资金需求。
(三)完善服务体系
1.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重视现代农庄的宣传推介工作,搞好现代农庄的策划、包装,支持现代农庄创新营销方式,广泛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和大型会展,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推介。要结合乡村旅游,科学规划现代农庄精品旅游线路,完善主干道标识、标牌系统,加快现代农庄的品牌化发展。
2.优化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应着眼于农业第二市场的培育,不断优化现代农庄发展环境,严禁对现代农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相关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检查,要依法依规,亮证执法。
3.加强管理保障。市农业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规范服务行为,履行管理职责。要充分发挥休闲农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提高社会参与水平。严格实施国家级、省级星级农庄评定标准,组织开展星级农庄初评。制定项目申报、管理、考核办法,实施跟踪管理、绩效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对产业发展不好,经营管理不善,效益低下,特别是发生安全责任问题的,依法实行停业整改,取消各类扶持补助,取消项目评定资格,同时,建议上级取消示范农庄、星级农庄资格。
五、附则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浏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