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2016年9月刚刚被任命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徐守盛在谈到人大立法工作时说:“从全国人大农委调查的情况来看,我们已经到了依法治农、以法兴农的重要阶段。”徐守盛建议,要加强现阶段涉农立法工作的力度,同时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彻底清理,不回避农村发展现状中存在的村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
“近年来各地都在创新土地经营方式,稳步推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农村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接近180万户,像湖南省农村土地的流转率已经达到了38.5%,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徐守盛说,在这种情况下,更要加强涉农立法领域的力度,要针对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谁来服务等问题,把涉农立法放在立法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认真总结各地在例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落实‘三权分置’、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立法条件成熟的,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更好地为三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徐守盛还建议要对农村的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理。近些年各地政府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徐守盛认为“依旧不全面、不系统”。“过去我们在县一级都有农工部,有的叫农委,乡镇有农民集体经营管理站,现在这一方面的管理到了县一级是断的。”徐守盛指出,在某些地方村集体资产流失相当严重,竞争也相当厉害。农村腐败有相当一部分就发生在这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