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日,农村资源流转交易中心正式入驻市民之家办公,在市民之家三楼F区设农村资源流转交易办公室,并在三楼D区设农村资源流转交易窗口。
业务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一、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经营权,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林权。是指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采取出租、转让、入股、作价出资或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流转期限不能超过法定期限。
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是指由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经营性资产(不含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出让、入股、合资、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四、水域滩涂养殖经营权。主要指全市范围内国有、集体的中、小型水库等水面养殖经营权,采取公开招拍挂或自主承包等形式流转交易。
五、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采取承包、租赁、转让、抵押、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交易。
六、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是指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农村集体和涉农企业等拥有的农业生产设施设备,采取转让、租赁、拍卖等方式流转交易。